2021年3月4日、3月5日,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如期隆重召开,全国各地的人大、政协代表齐聚首都,为民发声。其中,我校教师贺强以及我校校友苏辉、牛锡明、吴仰东、于丕涛、朱苏荣、张智军、冀国强、谢卫、蓝逢辉、苑广睿等作为两会代表,积极建言献策、共商国是,发出了响亮的中财大声音。(小编收集的信息不一定全面,如有遗漏,还请大家一起补充呦)
接下来,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的建议和提案吧。
朱苏荣
全国人大代表
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
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局长
中央财经大学金融82级校友
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表示,完备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,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、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。尽管我国绿色金融取得快速发展,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仍不完善,缺少针对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,相关标准尚未统一,部分领域存在政策空白,在绿色金融原则的推广和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。
为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,朱苏荣提出四点建议。
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。制定《绿色金融法》,明确绿色金融范畴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和要求、保障措施等,加快绿色金融顶层设计。同时,在制定和修改其他金融领域相关法律、法规时,也体现绿色金融原则。
二是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。对现有绿色金融各项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行整理,并按《绿色金融法》的立法思路和原则进行整合、修改和完善,作为《绿色金融法》在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,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规范,并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行前瞻性指导。
三是统一绿色金融标准。在《绿色金融法》总体框架和原则要求下,修订绿色信贷、绿色产业标准,建立绿色基金、绿色保险的界定标准,实现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和有效衔接。
四是强化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。在《绿色金融法》和相关配套政策中,明确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。对于违反绿色低碳原则的行为和市场主体,要明确罚则,通过限制市场准入、市场融资等约束手段和惩戒措施,提高违法违规成本。建立金融机构可持续投资原则,明确金融机构持有绿色资产的阶段目标和实现路径,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,提高棕色/高碳资产风险权重,引导金融机构提高绿色低碳业务和资产规模和比重,带动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。通过财政补贴、贴息、税费减免等形式,加大对绿色产业、项目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资的财政支持力度。
来源 | 证券时报网